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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09年立项的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 划验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4-06 点击次数:1365


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,训练项目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管理,项目建设周期为1~2年,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1年。训练项目结束后,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。

按照省厅精神,我校2009年立项的9个训练计划(见附件1)将安排在4月15日进行验收。验收要求如下:

1.每个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成果精粹报告(3000~5000字左右)。

2.训练项目负责人(学生或指导教师)对训练项目的建设情况及成果进行汇报(需准备汇报的PPT文档)。

3.训练项目成果展示。

请各训练项目负责人将成果精粹报告和建设情况汇报的PPT文档于4月12日之前交教务处(电子文档发至信箱xd@jssvc.edu.cn)。

对于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,指导教师及系(部)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,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;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延期。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经延期仍未完成的项目,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;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,并削减所在系(部)申报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名额比例。

教务处将于

4月15日下午

1:30在惠和楼417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,请各训练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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